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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交强险”请注意这六点
www.110.com 2010-07-15 10:44

  针对保监会6月19日正式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7月1日正式实施以及有关投保问题,记者昨日从西安各大保险公司获悉,目前各有关保险公司已开始准备“交强险”办理事宜。保险公司人士提醒西安广大车主,由于“交强险”是强制性责任保险,因此应该提前根据自己的车型而准备投保。

  所有车辆必须买“交强险”

  据省保监局专业人士介绍,根据日前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显示,“交强险”是我国首个法定的强制保险,其具体含义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由于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所以其对每辆要上路的机动车辆都具有强制力。就是说,凡是要上路的机动车辆都得购买一份该保险(家用车1份保费为1050元,保额为6万元)。

  “交强险”与商业车险完全不同

  据介绍,“交强险”与目前已有的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商业性保险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商业车险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均将在6万元限额内给予赔偿。“交强险”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范围,且并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这一点也与商业车险不同。最后,“交强险”不是以营利为目的险种,而一种强制性险种。

  购买“交强险”应注意六大事项

  既然“交强险”是每辆车都得购买的强制性保险,那么车主在投保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西安多家保险公司人士介绍说,根据规定,车主可自由选择保险公司投保。投保时,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签合同时,投保人应一次性缴完全部保费;应在被保车辆放置保险标志;被保车因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在保险公司办批改手续:“交强险”合同期满,必须及时续保;被保车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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