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律 > 财税知识 > 纳税人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3)
www.110.com 2010-07-30 13:14

  (二十)本表第15项“存货”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存货”科目本期借方的月初库存金额数、入库金额数和月末库存金额数。

  (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填表说明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五)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人代表的姓名。

  (六)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七)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八)本表“行业类型”栏,只按“工业”或“商业”类型划分填写。

  (九)本表“联系电话”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联系电话。

  (十)本表第1项“(一)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但不包括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及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计算调整的销售额。“数”栏数据与本表第4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第6栏“合计”中的“销售额”栏数据减除“免税货物及劳务”栏数据。“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对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企业,只填写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间的各月数之和,下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