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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批准下调企业及部分个人所得税
www.110.com 2010-07-30 16:45

  台湾“立法院”4月30日批准下调企业及部分个人所得税税率,同时还将最低三档税级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

  综合外电5月4日报道,台湾“立法院”4月30日批准台湾“行政院”所提议案,决定下调企业及部分个人所得税税率。

  台湾目前正在努力提升自身竞争力、吸引投资并计划发展成为资产管理中心。

  该法案在台湾“立法院”两读通过。

  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罗淑蕾的助手Arnold Tsai表示,台湾“立法院”已批准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降至20%;同时还将最低三档税级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上述措施将于2010年生效。

  台湾个人所得税税率目前为6%-40%。上述减税措施实施后,最低三档税级的最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将分别降至5%、12%和20%。

  台湾“立法院”还批准将个人所得税最低课税级距由新台币41万元提高到新台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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