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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5)
www.110.com 2010-07-31 10:36

  四、以计算机管理为依托点,完善“人机结合”考核机制。

  完善考核评议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公平性;二是合法性;三是针对性;四是客观实在性;五是可行性。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尽快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试运行以‘省级集中’模式应用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国税系统首先加大信息化在执法责任制中的支持度,应尽快创造条件,推广应用这个自动考核软件,实行计算机对税收执法信息的自动生成、自动考核,以其客观、公正、透明、高效和规范的监督,从而摆脱了传统“人盯人”、“人管人”的种种局限;

  (二)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信息化是一种手段,它制约人也受制于人,所以,推行计算机考核也不能抛弃人机结合的原则,不能完全利用计算机考核结果。应当由考核人员在计算机海量信息分析的辅助下,结合客观情况,作出正确的回归分析结论。要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成果,依托计算机管理实施有效的过程控制,通过CTAIS等应用系统的推行,将税务登记、税务审批、税款征收等各个执法环节逐步纳入计算机监控范围,依据岗位职责,授予税收执法人员不同的操作权限和口令,对税收执法中的越权行为进行有效限制;

  (三)根据各部门、各岗位承担责任的大小,以及工作量的繁重,难易程序,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考核分值系数,增强可操作性,并拉开差距,加大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比重,切实解决多劳少得的矛盾。

  五、完善过错责任追究。

  税收执法的过错责任追究是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执法责任的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当地国税主管部门制定《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执法过错行为应严格追究过错的责任,确保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划分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批评教育、警示诫勉直至行政处分等不同的追究形式,确保追究结果公平公正、过罚适当。要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执法过错的发生,达到保护和教育干部的目的。

  要建立责任追究与激励措施并重的机制。一是将执法岗位及非执法岗位,根据不同的业务量、技能和工作风险实行岗位级别管理,直接与补贴、奖金挂钩,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建立专项税收执法责任制奖惩基金;二是定期对执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三是积极探索执法人员的能级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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