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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竞争条件下我国涉外税制改革研究(2)
www.110.com 2010-07-31 10:43

  (二)国际税收竞争的正负效应。积极参与国际税收竞争有利于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各国主动减少税收负担、参与国际税收竞争,以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并防止本国资本外流,发展国内经济,已成为一国有效配置资源、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此外,适度的国际税收竞争也有利于贯彻税收中性原则。在税收竞争潮流的冲击下,扩大税基、降低税率成为各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对经济活动包括对劳动、储蓄和投资的扭曲作用,从而使资源配置在全球范围内得以优化,提高了国际经济效率。

  国际税收竞争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恶性国际税收竞争的目的在于吸引非居民税基,把生产要素与经济活动引向本国。如果各国都竞相参与减税竞争而未受到任何约束,流动性较强的经济活动将从各国税基中消失,造成全球性财政功能弱化,使各国公共需要得不到满足;优惠税收措施的泛滥,将会影响跨国企业的投资决策和经营地点的选择,从而使富有流动性的资本、金融及服务业从高税负国转移到低税负国,扭曲国际税负的分布,引发新的国际或区域性不公平;税收的恶性竞争,导致税收功能扭曲,破坏税收中性、增加税收成本,不利于公平和就业及保护本国幼稚产业的升级改造。

  二、我国现行涉外税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涉外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外资企业长期享受超国民待遇。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采取全面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的国家之一,优惠之多,范围之广,鲜有国家能比。在所得税方面,内外资企业名义法定税率都是 33%,但外资企业实际税负仅为8%左右,而内资企业为28%;在流转税方面,内资企业进口机器设备要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外资企业则可减税或免税。但上述税收优惠的政策效益并不理想,我国以牺牲租金和税收为代价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严重削弱了内资企业的竞争力,加剧了我国区域性经济发展不平衡,增加了我国资源、环境压力。另外,总体上外资的财务效益并不如内资企业。如,2001年外资工业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所交增值税为3.37元,而同期国内工业企业则为4.64元。而且,外商投资企业关联交易多,常使用内部转让定价手段避税。2004年,我国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亏损面达51%至55%.其中,很大部分是不合理的亏损,而同期美国企业盈利面高达90%至95%,平均亏损面 10%.据专家估计,跨国公司每年在我国的避税高达300亿元以上。

  2.税收优惠层次多,内容庞杂,税制缺乏透明度。我国现行涉外税收的主体税种虽以法律的形式实施,但大量的税收政策却主要体现在行政机关制定的条例、实施细则、决定、通知中,它们之间相互矛盾、弹性大、可操作性差、透明度不高。这些问题造成我国涉外税制税收优惠过多,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我国税收(不含关税和农业税)的减免额为901亿元。其中,涉外企业的减免额高达357亿元。除此以外,还存在下述问题:部分优惠政策有失公平,妨碍内资企业竞争力;税收的产业导向不合理,涉外税收产业导向集中在第二产业,特别是加工业等高能耗、高污染、技术水平低的行业,不利于我国产业的升级换代和国家竞争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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