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案谈行贿案件自首行为的法律适用(3)
www.110.com 2010-07-24 15:11
(2)刑法总则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是对一般自首的概括性规定,属普通条款,而刑法分则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是对行贿犯罪行为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所作的特别自首的专属规定,属特别条款。刑法总则和分则对该行为作了双重规定,但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别自首并非是对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自首的重复,具有独立的功能。根据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应认定被告人郭载国为特别自首。
综上所述,按照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及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被告人郭载国应按照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特别自首来确定从宽量刑幅度,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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