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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教练随车教非学员学车致人死亡的行为应当如(2)
www.110.com 2010-07-24 15:15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不存在共同犯罪。从这一点来看,本案中的童某和周某似乎不可以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从二者各自的行为来看,二人的行为与农妇撞死这一同一危害结果(老者被撞死)的发生,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童某、周某各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首先,周某无证驾车的行为,从客观上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关于“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的规定;同时正是由于周某无证违法驾车在遇突发事件时处置不当,才导致童某急打方向盘而撞死农妇,所以周某、童某均应各自承担刑事责任。

 肖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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