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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欠条销毁后拒还欠款构成贪污吗?(2)
www.110.com 2010-07-24 15:43

    那么董一凡的行为能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呢?客观上看,这笔4万元钱是公款无疑,而且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获取了对该笔公款的占有权,这笔公款在董的手中滞留时间较长(六个月之久),曾被董用于购买住房,从客观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董一凡应该构成了挪用公款罪。但我们从刑法中想象竞合犯的构成理论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时,则会否定上述的“客观结论”。

    刑法中,想象竞合犯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是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其二,是一个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即在构成要件的评价上,该行为必须同时符合数个犯罪的构成要件。回过头来,我们分析一下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从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看,只能是故意,而且,这种故意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将公款不法据为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目的,相反,具有归还公款的意图。结合本案的具体情节,笔者认为,董一凡侵吞这笔款项的目的和意图十分明显,根本没有挪用和归还的意图,因而,董的行为在主观方面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不能构成想象竞合犯,所以董一凡只能构成侵占罪。

王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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