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刑法案例 >
曲智文盗窃其兄的巨额财物案(3)
www.110.com 2010-07-24 15:46



    附带说明,本案在适用法律上尚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判决书中既引用了刑法第三十二条,又引用了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这两个条款适用的条件是不同的,不宜同时引用。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分”。适用这个条文的条件是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法定刑的最低刑还是过重的,经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适用这个条文的条件是被告人具有可以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减轻处罚只能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不能减为免予刑事处分,否则,减轻处罚与免予处罚就混同起来了。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