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抢劫过程中杀人(致人死亡)的案件如何定罪处(4)
www.110.com 2010-07-24 15:51
对于直接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再掠走其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实践中、理论上做法不一,认识不同,可以再进一步研究、总结;对于已实施完抢劫行为,即财物已经到手后,再为灭口等目的而实施杀人行为的,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基本统一,即定抢劫罪和杀人罪两个罪,理论界也予认同,我们认为是正确的。因为对后一种行为,行为人是以两个故意、两个行为(抢劫、杀人),实施了两个独立的犯罪,符合数罪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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