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行政法案例 > 其它行政法案例 >
吴希碧诉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侵犯其经(2)
www.110.com 2010-07-24 11:20



    「审判」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调丰、边坡村签订的沙场承包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霞山区沙石土管理所发给原告的湛霞沙土石管第91001号《沙土石资源开采许可证》是合法的,继续有效。霞山区政府在海头乡政府《关于承包坛上管理区沙场开采的请示》中签具的意见和霞山区沙石土管理所1991年9月11日发给原告的通知,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因被告的行为造成原告停止开采沙场,故开采沙场的期限应相应延长。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1991年12月9日,判决:一、撤销被告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1991年8月7日对海头乡人民政府《关于承包坛上管理区沙场开发的请示》的批复;二、撤销被告湛江市霞山区沙石土管理所1991年9月11日发给原告的通知;三、被告湛江市霞山区沙石土管理所1991年6月15日发给原告的湛霞沙石土管第91001号《沙土石资源开采许可证》继续有效,开采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时间:从1991年9月14日起至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止的总天数。判决后,霞山区人民政府和霞山区沙石土管理所不服,提出上诉,吴希碧服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希碧与调丰、边坡两村当时的代表人村民委员会主任陈那养、吴玉炯经协商签订了承包沙场开采的协议书,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了《沙土石资源开采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开采沙场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应受法律保护。霞山区人民政府以1990年6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暂行规定》,否定吴希碧同调丰、边坡两村于1989年5月签订的承包协议,显属适用法律错误。霞山区人民政府指令包括沙石土管理所在内的单位禁止吴希碧开采沙场是错误的,依法不能支持。沙石土管理所不是一级行政机关,该所发放和撤销《沙土石资源开采许可证》均是根据区政府的授权实施的,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依法概应由区政府承担。原审根据原告的起诉把沙石土管理所列为被告不适格,应予撤销。为保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及有利于开发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于1992年9月10日判决:一、撤销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1991)湛中法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第一项;二、维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第二项,三、维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第三项。

    「评析」

    本案中,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处理是正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从事挖砂,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本案霞山区沙石土管理所不是法定一级行政机关,其管理权是由区政府授权实施的,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区政府承担。因此,霞山区沙石土管理所在本案中不能以自己名义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不能成为合格诉讼主体。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