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公司法论文 >
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之完善(2)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对于违反表决权排除规定的救济方式,一般来说,应当回避表决的股东未回避表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诉请确认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无效,或直接提起决议瑕疵之诉。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债权人,股东亦不限于有表决权的股东。但对于因股东违反表决权排除规定,利害关系人诉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法院并非必须作出撤销股东会决议的判决,它对此应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其考虑的因素一般有:(1)违反表决权排除规定的股东在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比例;(2)决议是否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3)股东会有无其他违法情节;(4)撤销股东会决议的后果等。股东会决议被法院撤销后,公司应有权诉请撤销有关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对方为善意第三人的除外。

 李天兰 吴小鹏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