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金融法论文 >
防范不良信贷资产的法律机制研究(5)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依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这确立了我国商业银行“统一管理、分级经营”的一级法人体制,其基本特征是经营责任的集中与统一经营的分级管理。目前,要进一步淡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设立时的行政色彩,彻底打破按行政区划设置金融机构的局面,使分支机构的各种关系完全与地方政府脱钩,以强化商业银行总行的管理权威,真正实现商业银行的垂直领导,保证法人授权制度的切实落实,为建立严格、高效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奠定基础,以保障商业银行稳健运营、健康发展。

  黄学海 马桦 舒达坤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