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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及法律应对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内容提要]  中国的金融风险是潜在的,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经济更深更广泛地融入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之后,这种潜在的风险不是缩小了而是加大了。金融风险一旦由潜在变为现实就意味着金融危机的发生。金融危机的危害将是灾难性的,它对经济的危害程度甚至要超过战争。面对来自国内和国外的、不期而遇的各种挑战与风险,面对正在向世界洞开的中国金融市场及由此而带来的世界金融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冲击,很好地探讨、分析、研究中国金融业潜在的风险以及存在的法制缺陷,对中国现行金融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做好法律和法制应对,对中国金融乃至整个中国经济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列举了潜在风险的主要表现及存在的法律和法制缺陷,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和法制应对措施,对存在问题的探讨和对潜在风险提出的防范化解措施和法律应对方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国金融  潜在风险 防范和化解 法律应对 法治

    引 言

    中国金融体制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其潜在的金融风险是客观的。为了解决这些体制上的弊端,中国也进行了相应的金融体制改革,如强化了政策性银行即人民银行的临控作用和能力,不按行政区域而是按大区设立人民银行等等。这样做虽然在行政和监控上摆脱了国家政策性银行地方化并强化了监控能力,也带来了一定的效果,但就国有商业银行来讲实质性的东西没有改变。商业银行并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运行机制,仍是按部就班的按老办法进行管理中国的金融风险是潜在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金融潜在的风险不是缩小了而是加大了。入世之后,面对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作为世贸组织成员主体,我们在享用成员主体权利,窥探和进入他国市场,迎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必须向其他成员方履行义务,消除壁垒、开放市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然会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的、不期而遇的各种挑战与风险,中国金融行业也不会例外。面对来自国内外的各种挑战,在经济体制转轨之后尚来不及改革和完善的金融体制和运行机制,对即将也必将向世界洞开的中国金融市场,中国金融业在恐惧心理不断增大的同时,其潜在风险也在不断加大。这种风险一旦由潜在变为现实,就意味着发生了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的危害将是灾难性的,它对世界经济的危害程度其至要超过战争。面对全球化程度不断加大的世界经济,面临将不得不开放的中国金融市场及由此带来的世界金融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冲击,很好地探讨、分析、研究中国金融业潜在的风险及法律和法法制缺陷,然后,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防范和法律、法制应对措施,这对中国金融业乃至整个中国经济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就中国金融潜在的风险以及防范和法律、法制应对问题略谈笔者的一孔之见,进行一些粗浅层面的探讨。

    一、中国金融潜在风险的表现及法律和法制缺陷

    中国金融潜在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化的,并且与其相伴随的是法律上的缺陷及法治漏洞。粗略地概括起来,笔者以为,中国金融潜在的风险其表现形式和法律缺陷及法治漏洞主要有以下几全方面。

    因现行金融体制弊端而潜藏的风险

    中国现行金融体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及与国际金融运行机制的接轨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市场经济是秩序经济和法制经济,其要求金融体制的建立必须符合市场规律,而不是用人为的方式来强加于市场。中国现行的金融体制虽然较之于改革开放之前有了较大的变化,但从实质来讲其体制主线仍可以看出计划经济时代的延革,而且这种迹象还是比较明显的。虽然现在正进行所谓的改制,但这种改制也还是逃不脱“产、权、责”不明的轨迹。一是商业性金融机构没有真正体现商业性质和企业化,而是介于行政和企业之间。或者说基本按企业对待,但实际上又未按企业进行营运和管理,其管理还是沿用行政化模式。管理模式行政化的最大弊端就是缺乏商业意识,没有成本和效益观念。中国现有的金融行业主要是“国统”的,政策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自不必说,其他虽然还有诸如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和农村、城市信用社等集体所有制金融机构,但国有银行在整个金融业中还是居于主导地位。应该说国有银行占主导地位,对于抵御外来冲击和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是一个无可替代的有利因素但问题在于在我国经济体制发生转轨,由计划经济过度到市场经济,并且加入世贸组织而使中国经济更深更广泛融入世界经济之后,我国的金融体制尚未发生实质性的转化,没有真正成为独立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运行机制进行营运的经济实体,其内部管理仍然停留在行政化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与现代商业性银行企业的管理要求是格格不入的。它的潜在的危险是缺乏竞争活力,包括内部的竞争,同时更缺乏抵挡来自国外的金融冲击。如果中国金融市场没有过渡期的完全放开,按照我国现在的金融体制和运行机制,当有较大的对冲基金进入中国金融市场时,除非政府采取强烈干预,否则中国金融业将无以抵抗。没有放开金融市场之前,可以通过外汇的控制和封锁抵御外来“金融投机商的侵略”,一旦市场放开,这种机制抵制冲击的能力就显得软弱了。毕竟中国金融市场是要放开的,不放开不符合作为世贸组织成员主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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