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其他论文 >
当前监外罪犯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隐患不容忽视(2)
www.110.com 2010-07-24 15:37

  再次,一些基层组织帮教措施不到位。有的基层帮教组织软弱涣散,帮教人员不愿监管、不敢监管或监管不了,使帮教工作在一些地方失去基层基础,帮教措施难以落实,影响了帮教效果。如海阳市监外罪犯王庆宾好逸恶劳,被假释后不断寻衅滋事,要求村委会给他粮食和生活费用,不给就大闹村委会或到村干部家吃住,严重影响村里正常生活秩序。还有的单位不仅不落实帮教措施,反而违犯有关规定,让监外罪犯继续担任原职,或聘任其他职务,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纠正此类问题8件。如中国水产海洋渔业公司第四经销分公司原经理刘某,2000年2月因参与走私普通货物,被判刑3年缓刑3年,刘竟于同年5月被该公司聘任为下属水产食品加工厂厂长,9月拟进京参加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党代会。某县寿张镇管庄村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代成,2001年1月因贪污罪被判刑2年缓刑3年,但在缓刑考验期内一直没有停止其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第四、个别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力度不够。有的检察机关重视监管场所内的执行监督,忽视1监外执行e44觋检察;有的监督方法不规范,甚至越俎代庖,极易给执行机关造成错觉和误解,收不到应有的效果;有的对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的违法行为,或不敢、不愿监督纠正,或仅是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意见书,忽视对落实和改正情况的检察,影响了检察职能的发挥

  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监外罪犯监管改造工作不到位,既影响国家刑罚权和刑事政策的落实,也影响社会稳定,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监外罪犯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需要司法机关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此,记者在此建议: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外罪犯监管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监外罪犯执行的有效办法,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和协作,既要把好“关口”,又要搞好衔接,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建立监外罪犯监管工作的新机制;要把监外罪犯的监管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引进动态管理等科学管理方法,定期开展联合考察,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促进建立监外执行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帮教网络,努力减少和防止问题的发生。

  卢金增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