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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
www.110.com 2010-07-06 16:36

同志们:
  今天,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
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全面部署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刚才,建设部刘志峰副部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毕井泉副主任作了重要的讲话,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这次会议,既是落实国务院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具体行动,对于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务院的部署和这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职责,会同建设、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职能部门, 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重要意义。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是提高居民住房水平,改善居住环境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也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秩序,近年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重要职责。因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法治相结合、坚持整顿规范与促进健康发展相结合,坚持依法查处与规范行为相结合,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在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要严把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登记管理。要进一步严格房地产交易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必须坚持先证后照。对未经前置审批的注册申请,一律不予登记;对超出核准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对未经登记擅自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坚决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处理。同时,在企业年度检验中,把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的企业作为检查重点,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二是要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的管理。在房地产展销活动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展销活动的监管;严格审查展销活动举办单位的资格,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地产展销会登记证;对未经登记,擅自举办房地产展销会,或者在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规范和查处。三是要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要严厉查处房地产交易中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广告,对房地产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违法宣传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严禁其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四是要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房地产经纪人开展经纪活动进行监管,对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规行为,要依据职责,依法查处。五是要加大对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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