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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管理办法(10)
www.110.com 2010-07-06 14:23

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低于25平方米的,可按人均25平方米享受优惠购房面积;高于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低于30平方米的,可按人均30平方米享受优惠购房面积;高于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的,可按人均35平方米享受优惠购房面积。家庭可享受的最高优惠购房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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