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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企业内控制度控制财务风险
www.110.com 2010-08-05 15:39

  健全企业内控制度控制财务风险

  近年来,我公司强化财务管理,以控制成本为中心,以预算管理为重点,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加大了执行力度,有效地控制了财务风险。

  一、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实施财务有效监督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施工企业的具体要求,先后制定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发票和收据的管理》、《子公司和分公司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内部审计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和具体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作为公司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依据。依据《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基本制度和具体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又进行修订和完善。今年出台《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资金借贷担保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办法,使财务人员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正确履行核算监督和控制职能。

  二、强化对外担保管理,防止连带责任风险  针对对外提供担保方面的潜在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资金借贷担保管理办法》等制度及管理办法,要求对外担保必须按照制度和管理程序进行,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贷款额度,最大限度地防止了连带责任风险。  为有效避免银行借款担保风险,公司重新修订了《资金借贷担保管理办法》,明确了担保原则和担保标准、对象、范围、条件、程序及审批权限等,规范了各单位借款经营行为。

  三、加强流动资金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企业自组建以来,在由集权到分权的变革过程中,流动资金管理方面有过不少教训,如财权分割,资金分散,财务失控,资产流失,以及多头开户、私设小金库、随意转移收入、资金账外循环等。

  因此,公司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并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重新修改《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公司实行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根据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时规定公司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货币资金,其他部门一律不能保留现金或设立银行账户,不能保存各种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明确印章分开保管,以达到互相制约、监督的目的。严禁未经授权的单位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2.加强收支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把关程序。财务各级领导按规定对收、付款凭证事前签字审核。 财务收支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对所有资金支出按照公司的年度、季度、月份资金使用计划执行。并规定了资金审批权限,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款项进行“联签”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制度,确保资金账实相符。会计工作稽核采取专职复核与相互复核相结合、领导审核与部门负责人复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库存现金实行每月3次定期稽核。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实施财务统一管理。加强对基层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公司向有经营和会计核算业务的单位、分支机构直接委派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主管。被委派的财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指标、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等工作负责并组织实施,公司针对所属单位财务,对年初所下达的考核指标进行定期组织检查与考核;对该单位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法规、制度、政策和内部经济核算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检查监督,并汇总分析财务计划、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及企业财务制度和可能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等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5.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成本。从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开支,开源节流,做好成本核算,做好应交款项的催收回笼。特别是对项目资金投放的有效控制,做到事前控制事后跟踪,同时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一套对项目资金的跟踪措施,来共同防范资金风险。公司还特别规定各基层单位指定在当地建设银行,开设一个基本结算帐户,取消原先一个单位有多个账户的现象。同时通过网上系统来监督各基层单位每天的资金运营情况,确保公司及时掌握资金信息,降低资金风险程度。

  6.定期实行现金盘点,强化现金管理工作。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1)出纳人员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签署的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与当天的现金日记账逐笔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2)公司财务部和各基层单位的财务部门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各单位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每月至少3次)进行现金盘点,公司财务部门组织人员每年至少两次深入基层单位进行全面的财务检查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制度化。做到检查有记录、问题有落实,确保现金账面余额和实际库存相符。如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7.严格支付审批程序,把好资金使用关。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用款时,必须提交书面付款凭证,并注明用款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财务人员严格审查货币资金支付是否按照公司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批。除小额个人因公预借款等事项外:金额较大的款项支付需同时附上有效的经济合同或与此相关的证明文件,方可办理资金的支付手续。  8.实行评审制度,严格合同管理。对工程合同、采购合同、对外加工合同等均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经济合同须经公司各相关部门评审,法律部门审查把关。合同签署人须经董事长授权后方可签署合同。在物资采购方面:实行比价采购,财务部门在支付材料款时,须由经办人员提供有关合法有效的原始依据,按照审批程序方可付款。此外,按照《公司重大财务经济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实施重大事项上报制度,以减少风险并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健全企业内控制度控制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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