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律 > 公司动态 >
公司法催生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
www.110.com 2010-07-08 13:00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该院已于11月20日裁定批准浙江海纳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裁定于11月23日送达,至此,浙江海纳破产重整一案已审理终结。

  今年4月20日,S*ST海纳(爱股,行情,资讯)在之前连续9个涨停板后突然停牌,此后再无消息,此番破产重整,业内人士评价称“让投资者看到了希望”。该案审判长、杭州中院副院长汤海庆也表示,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是我国新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实施后,全国首例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程序通过重整计划的重整案件,“可以说是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

  汤海庆说,浙江海纳业绩一直不错,“公司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出现在2004年3月浙江海纳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邱忠保以后。”

  浙江海纳2006年年度报告显示,邱忠保通过其掌控的“飞天系”公司挪用浙江海纳资金高达2.51亿元,擅自以浙江海纳的名义为其掌控的“飞天系”公司向银行贷款或个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本金总额高达3.95亿元。

  “当这些担保债务到期后,债权人纷纷起诉、申请执行,浙江海纳重整受理前,全部的银行存款、实物资产、股权投资都被法院查封、冻结,一部分已经被强制执行,浙江海纳债务危机全面爆发。”汤海庆说。

  “对浙江海纳的拯救工作从2006年3月开始”,汤海庆称,在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浙江大学和浙江证监局派员于2007年3月专门成立了浙江海纳重组清算组,2007年7月5日,浙江省政府就浙江海纳破产重整事宜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认为应该对浙江海纳进行重整。

  汤海庆透露,至今年10月19日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共有包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在内的15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总金额5.42亿元,其中债权本金4.05亿元;而截至浙江海纳重整申请受理日,该公司资产价值为1.1亿元。

  汤海庆分析道,“破产重整程序可以让上市公司通过重整计划获得债务减免,从而避免暂停上市或者退市,同时也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