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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时捷要求德国司法部收回新《大众公司法》
www.110.com 2010-07-08 13:00

本周三,保时捷公司致信联邦司法部长要求收回新拟定的《大众汽车》。保时捷公司董事长维德金指责说,新的《大众汽车公司法》将使经济区位优势恶化并巨大损害德国在欧洲和世界的威望。

作为大众汽车公司最大股东的保时捷公司在信中表示,新法和去年欧洲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相违背的。去年10月欧洲法院判定,《大众汽车公司法》违反了欧盟法律和限制了资本自由流动的原则,因此要求德国政府废止《大众汽车公司法》。如果按照该判决,持有大众公司21%股份的第二大股东下萨克森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将失去在大众公司的特权,因为保时捷公司已经持有大众公司31%的股份是最大单一股东。

但根据新拟定的《大众汽车公司法》,第二大股东下萨克森州政府未来在公司内仍然被赋予否决权,但新法将取消国家在公司中的相关权限以及有关任何股东的表决权都不能超过20%的条款。但以下重要内容将被保留:即公司的重大决议须由超过80%+1股的多数通过;关闭工厂或迁址必须获得公司的职工代表同意。

《大众汽车公司法》诞生于公司实施私有化计划时的1960年,其主旨是保护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大众汽车公司免遭恶意兼并。该法规定,任何股东的表决权都不能超过20%,即使它拥有超过20%的股份。此外,国家还为前国有企业私有化后免遭敌意收购提供所谓的“黄金股票”,尽管“黄金股票”已经在前期被欧洲法院判决违法。

据悉,该信件还附加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初具的法律评估报告,信件还将送达各政党的联邦议会党团主席、各州州长、德国工业联合会(BDI)和大众公司董事长文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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