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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转政府投资管理方式是关键(2)
www.110.com 2010-07-09 14:21


  总体上看,由于市场投资机制的微观基础薄弱,所以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信号暂时还难以作用于民营经济的投资决策。一方面,从以往投资的周期性波动来看,政府的调控措施能够较好地带动民间投资的启动,但这也还只是一种传统的投资规模的启动,对合理引导民营投资流向产业政策导向性行业作用不大;另一方面,行政性垄断和行业集团式垄断导致民营投资对高新技术行业、新兴服务业的进入存在壁垒,也是国家宏观调控不力的体制性障碍;再一方面,民营企业获得的政策支持较少,加之投资环境不理想等因素使得民营投资过分注重规避投资风险,从而减少了合理的投资。
  构建市场化的新型投资体制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政府主导投资的传统投资体制并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市场配置投资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关键就在于削减政府的投资决策权和投资审批权,确立和保障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打破国有部门在一些领域的垄断地位,为所有的市场主体提供平等准入和自由竞争的权利和机会,构建一种市场主导投资的新型投资体制。
  ◇以建立市场化投资体制为总体目标
  《决定》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具体而言,就是要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职能,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拓宽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手段;加快投资领域的立法进程;加强投资监管,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
  实践证明,以市场投资决定机制为主、政府调控为辅的模式是一种最有效的投资制度安排。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我国投资体制改革应该坚持市场化的基本取向,建立市场型投资制度,使市场投资决定机制在投资项目选择、投资决策、资金来源的安排、投资的流向等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从这一总体目标出发,当前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是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投资领域的责权关系,彻底转变政府对投资的管理方式,强化政府的产业政策导向作用,不断完善宏观调控手段,从根本上改善民营企业的投资和融资环境,系统地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进程,从而取得投资体制改革的根本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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