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发商有意见,对物业公司不满意……都可能成为小区业主拒付费的理由。不缴费,看似“惩罚”了物业公司,但利益受损的并非只是物业公司。8月7日下午,在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召开的专题座谈会透露出的一个信息是:遏制拒付物业管理费的不合法行为,引导业主理性维权。
物业欠费成矛盾焦点
目前,本市共有住宅小区8486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6114个,占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住宅小区的82.9%。在长宁区仙霞社区内,仙霞物业公司是管理售后公房最多的一家。长宁区人大仙霞代表组对这家物业公司的调查表明,拒付物业管理费通常达到20%,其中,保安费收缴率仅为50%。
物业欠费成为小区矛盾的焦点,即便是在一些新建高档住宅小区,拖欠物业管理费也很常见。长宁区人大代表唐秋生说,有些业主只要权利,不尽义务,认为物业服务越多越好,付费越少越好,最好不付。这种思维偏差正是拒付物业管理费的根源之一。
物业公司“忍气吞声”
对拒付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往往“忍气吞声”。因为,一种常见的现象是,一个新的业委会一成立,往往要做两件事:第一,要求物业公司降低物业管理费;第二,考虑是不是可以炒掉物业公司。这两件事让物业公司很“紧张”。其实,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对拒付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可以起诉,但物业公司一般都不愿这么做。但作为“回报”,物业的服务却会从其他方面“降低标准”。
市民沈迎宁也是业委会主任,他说,物业公司要接受社会监督,改进服务质量;业委会同样也要提高法治素养,要引导业主理性维权。
不能让守法业主吃亏
拒交合理费用,不仅损害物业公司的利益,同时也侵害守法业主利益,俗话叫做“揩油”。“享受绿化,白乘电梯,你所享受的一切都由其他业主替你买单,难道是别人欠你的吗?”闵行区雅致公寓业委会主任夏志勇说,业委会曾经这样“劝告”不缴费的业主,结果,他们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达到了99%。
业委会应该向业主传递一种观念:不缴物业管理费,到头来吃亏的还是业主;享受服务就该依法缴费,不能让守法业主吃亏。
徐明政律师也是业委会成员,他建议,可否设立产权证年检制度,以便建立业主的诚信档案。业主凡是拒付物业费,违反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产权证年检就不过关,房屋转让等相关经济活动就要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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