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博弈一直是进行式,只是博弈的方式在不断变换。有人大胆预测,2006 年将是开发商的“交房危机年”。判断的依据是,从去年下半年在交房中已经显露出的群体纠纷苗头。
事实上,交房是一个最重要、最复杂、最头疼的环节。现在买期房都是纸上谈兵,想象着房子是什么样子,必须等开发商通知交房了,才能看见自己买的房是什么样子。而对如何验房,大多数业主很茫然,不知道该验哪些地方、哪个环节,因为90%的业主对验房一窍不通。而房产又不同于普通商品,缺乏一个明确的标准认定体系。因此,开发商与业主就很容易在这个问题上产生分歧。
那么,在这一波交房潮中,作为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开发商,如何应对业主的各种诉求?是否存在业主“过度维权”现象?进而,我们应该如何理性看待“交房危机”?
业主———收房,除了困惑还是困惑
算是房产资深投资者的卢女士,用“稀里糊涂、歪打正着”来形容自己的收房过程。房子是2004 年购入的,是顾戴路一知名规模小区二期房,顶楼一房一厅附送阁楼。2006 年初,该房即将交房。卢女士考虑,当初就是投资目的,加上现在市场行情不见起色,干脆找个中介来看看,能租就租,能售就售。到了1月下旬某一天,卢女士拿着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一并约了中介带着看房客到了该小区。按照正常流程,看看自己房子的大致状况后,接着到交房中心确认实测面积、补差额并办理手续等,就准备签订交房确认书、领取“进户通知书”了。此时,卢女士随口一问:“钥匙呢?”开发商回答,少配一把给装修队的钥匙,请一星期后来拿。炒了几年房产的卢女士顿感不妙,却又说不上理由,“既然钥匙没拿到,交房确认书下次再签。”走出小区,中介业务员私下拉住卢女士说:“听说这个小区质量有问题,很多房子都渗水。”卢女士立即杀个回马枪,回到自己的房子一看,她前脚刚走,开发商就拉了施工队架起梯子在房间里刷墙。最后,卢女士和开发商大吵一顿收场。
除了卢女士遇到的这种状况外,该小区其他业主早就在某著名房产论坛上提出了别的问题,有对开发商交房流程不满的:“交房流程,我已经咨询过相关业内人士,一般是先验房后签确认书,这样既显得规范,又比较尊重业主。当然,房子毕竟不同于一般商品,从房屋的建筑质量保质期不低于2年的规定看,先签确认书后验房也可以。如果验房出现问题或验房以后出现问题,开发商都难逃干系,业主依旧可以投诉和维权。因此,从尊重业主的角度出发,开发商应该给出多种交付流程,不能图省事把麻烦踢给物业。”
- 上一篇:验房——交费——签文件
- 下一篇:建设部政策法规官员专访:物业管理条例热点六问
相关文章
- ·如何规定海上保险合同赔偿时效
- ·生育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保险金的法定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分业经营是如何规定的?
- ·如何理解《保险法》中“自杀”的规定
- ·如何理解《保险法》规定的表见代理
- ·《劳动法》对生育保险如何规定?
- ·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从蒙城车祸看交通事故保险如何理赔及赔偿范围
-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如何规定的?
-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复发如何理解?如何
- ·四级工伤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工伤医疗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交通肇事私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 ·重庆垫江规定教师有偿家教将扣发工资
- ·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 ·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 ·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如何分割
- ·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