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与员工分类签合同
www.110.com 2010-07-21 17:34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和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近日出台《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分类,通过轮岗、安排年休和协商薪酬等,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
近期,劳动部门将制定适合各类用工特点的劳动供用人单位参考使用。其中,对于建筑业完成一定工量的,可指导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餐饮服务等不满三个月用工的,可指导签订简易劳动合同;对于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用工,可指导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对于临时性、短期性、替代性等岗位的用工,可指导企业选择直接用工或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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