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
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
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经办人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鉴(公)证机关(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兹经双方协议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座落在北京市合计面积为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
作为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日,
租期满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房屋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月租(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为付。房屋租赁押金为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甲方
如数退还。
第三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应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具与电器等设备,如属人为损坏需
照价赔偿。房屋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或装修,如有擅改或损失,需负还原及赔
偿损失之全责。
3、若房屋内设施及设备自然损坏影响乙方居住,甲方应尽快予以解决,最迟于壹拾伍天
内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则本着合同租赁期限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4、租赁建筑物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品等,影响公共安全。
5、租赁期满当日,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点清交甲方。如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