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务院决定,支持将宁夏建设成国家级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这是推动宁夏建设西部生态屏障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国家沙漠化治理水平,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显示了我国政府解决世界性重大环境问题的坚定决心。
& nbsp; 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约26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3%,其中沙漠化土地面积约174.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2%。上世纪90年代曾以每年3436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是全世界受荒漠化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区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到蒙古戈壁的广大中亚荒漠区域东南缘的半农半牧生态过渡带的中间位置,西、北、东三面被腾格里沙漠、乌兰布和沙漠和毛乌素沙地所包围。荒漠化土地面积约297.4万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57.2%。沙漠化土地面积在上世纪70年代约125.7—137.0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4.3%—26.4%,是我国荒漠化最突出、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之一,是西北地区三个沙尘暴高频区之一,也是西沙东送的重要中转站和加强区。搞好宁夏防沙治沙工作,对于构建祖国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落实好国务院的决定,自治区政府参事室与宁夏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中卫、灵武、盐池、平罗等市县的防沙治沙现场、先进单位和科研单位,就我区沙漠化治理所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建设好防沙治沙示范区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 我区防沙治沙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实施“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和外援工程项目,在三大沙漠(沙地)边缘建起了防护林绿色屏障,大面积治理了流动半流动沙丘。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区干部、技术人员和群众不懈努力,长期坚持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外援工程项目,加大农林牧综合治理力度。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全面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重点沙区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防沙治沙成效显著。监测结果表明,截止2004年,全区累计治理沙漠化土地46.7万公顷,使沙漠化土地面积减少到118.3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2.8%。与1999年相比,沙漠化土地面积净减少2.54万公顷,流动沙丘(地)减少5.6万公顷,半流动沙丘(地)减少6.1万公顷,固定沙丘增加6.3万公顷;荒漠化土地面积净减少23.3万公顷;在工程项目区内林草覆盖度由项目建设前的10%提高到30%,最高达70%以上。全区实现了沙漠化治理速度大于扩展速度的历史性转变,成为全国首个“人进沙退”的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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