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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芦苇湿地自然资源 实现可持续发展(4)
www.110.com 2010-08-02 15:27

  (一)提高对湿地生态资源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坚决打击破坏芦苇湿地资源的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好自然资源,大力宣传保护和管理好芦苇湿地自然资源。

  (二)健全和完善湿地生态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有关条款,把湿地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轨道,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职责,加大对破坏生态事件的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法律查处力度。如在芦苇湿地区域内割青﹑放牧,桥梁处插箔﹑拦截撤引水源﹑挖沟﹑排放污水或有毒有害气体。

  (三)建立有效协调工作机制,成立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建议成立湿地保护管理局,如我省东部地区双鸭山市的集贤县安帮河、宝清县的七星河、佳木斯市的富锦芦苇湿地都分别被国家和省批准为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会同公安﹑工商﹑土地﹑环保﹑消防﹑安全等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和管理,协调各部门﹑乡镇统一行动,形成县﹑乡(镇)﹑村﹑屯分级管理,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保护和管理机制,努力建设"生态名县"。

  (四)争取长效补水机制,加大湿地生态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去省﹑市有关水务部门协调上游补水,加大补水资金投入,保证湿地水资源合理利用。政府要将湿地生态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合理开发生态环保型工程项目。更重要的是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优惠政策予以拉动和扶持,如产业政策、资金扶持﹑补水机制﹑银行贷款、减免税费、技术辅导等等,涉及到部门利益的调整,还需要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制定特殊政策,予以大力扶持,为自然保护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对芦苇湿地的现状﹑概念﹑功能,以及湿地资源开发和利用,湿地保护和管理的分析,充份证明了湿地自然资源在人类生存中的生态调节重要作用,努力实现湿地资源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结合,全面保护芦苇湿地资源,维持生物多样性,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促进湿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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