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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保护规划(5)
www.110.com 2010-08-02 16:31

  实行单车噪声控制,规定单车噪声容许限值,控制机动车辆出厂的噪声指标,对噪声超标的旧车,要求其安装降噪装置,必要时淘汰、更新噪声排放超标旧车。

  3、社会生活噪声防治

  文化娱乐场所,选择场所前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居民区内的娱乐场所,要求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并达到所在功能区的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娱乐场所,文化部门不得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发营业执照。

  通过宣传教育和管理对家庭娱乐活动和室内装修进行控制,规定限制音量和作业时间。

  4、厂界噪声防治

  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公建设施区等声敏感区,并要达标排放。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必要时修筑隔声墙,尽可能减小噪声。

  研制和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以及加工工艺,对高噪声的设备和机械要加强维护维修,采用隔声、阻尼、吸声、隔振技术加以控制(如设置隔声室、隔声机罩)。

  (五)工业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要在2010年前完成清洁生产规划的审核并逐步实施。

  加大固体废弃物的监管力度,做好停产、破产企业、转制企业的危险废弃物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危险分妥善处理。

  工业区内污水排放如有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三级标准排放入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如有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

  (六)辐射环境管理措施

  2010年前成立辐射管理试点站,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和监测设备,适应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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