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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山东出台反对家庭暴力地方法规
www.110.com 2010-09-02 13:21

  今后,山东遭受侵害者可以更加有效地得到社会各方面帮助,有关方面制止家庭暴力不力要被追究相关责任。山东省4月2日出台了第一部反家庭暴力专项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山东反家庭暴力工作已经纳入法制化轨道。

  山东此次明确和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

  全体公民依法制止家庭暴力的义务、责任和权利。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劝阻、制止和向有关部门控告和举报家庭暴力行为的权利。施暴人所在单位应当对施暴人进行批评教育,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有法定义务制止和处理家庭暴力行为而不予以制止和处理,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长期以来,家庭暴力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而忽视了其危害性,施暴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导致家庭暴力行为不断蔓延和升级。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调查发现,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山东省妇联系统信访统计数据表明,近几年来,家庭暴力案件年平均近千件,占离婚纠纷案的28%,而且呈上升趋势。

  近年来,山东省积极构筑反家庭暴力社会救助体系,为受害妇女提供各方面的帮助。目前,山东部分地区已经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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