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分割 > 离婚财产分割 >
夫妻离婚分股权 老妈告儿不合法
www.110.com 2010-08-30 16:08

刘世杰说。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应在30日给予答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虽同意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样,不管是依据《公司法》,还是公司章程,不论其他股东同意还是不同意转让股权,作为股东可以优先购买被转让的股权。

  在此案中,李女士明显不同意儿子将股权分给韩女士,那么其应当出钱购买韩女士的股权。

  虽然购买股权时,李女士是向儿子购买,但詹先生应将钱如数转交给韩女士。

  这是因为,股权虽不能进行转让,但作为,可以对詹先生所持股权进行价值评估,按照评估金额,韩女士可向詹先生索要应分得的钱。

  现在李女士提出要优先购买股权,那么韩女士应催告李女士及时行使优先购买权,并要求李女士以同等价格购买该10%的公司股权,若李女士不购买的则韩女士可以受让该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