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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我省2006年二季度核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业类企业资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建建发(2005)56号)及我厅《关于做好交通施工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浙交(2001)263号)等有关规定,经厅资质评审小组评审,台州蓝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符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暂定)资质标准,浙江高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海盐秦山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暂定)、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暂定)、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暂定)等资质标准,宁波海港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暂定)资质标准,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暂定级资质满一年后,企业可到我厅办理转正手续。申报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申报材料包括转正申请报告、一年内业绩证明材料、相关的质量安全证明材料、地市交通局(委)的初审证明等。

  请有关市交通局(委)转知相关企业,并做好辖区内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2006年二季度核准为交通方面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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