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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及飞行主航线
www.110.com 2010-07-08 09:11

  为减少失控系留气球对航空飞行安全的影响,根据《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 重庆市气象条例 》和《 重庆民用机场保护条例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开听证,决定在主城区及飞行主航线区禁止施放系留气球。现通告如下:

  一、主城区

  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飞行主航线区

  (一)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涪陵区、綦江县。

  (二)万州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两端各3公里(直线距离)、延长线两侧各2公里(直线距离)地区。即万州主城区;天城移民开发区的周家坝、申明坝、高梁镇、李河镇;五桥移民开发区的百安坝、长岭镇、长滩镇、白羊镇。

  非禁放地区的各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加大日常执法力度,以确保系留气球施放活动的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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