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动态 >
北京一“碰瓷”惯犯十年作案数百起
www.110.com 2010-09-13 15:15

  1月11日上午,北京一名65岁的老人因涉嫌以“碰瓷”方式制造数百起假,诈骗他人钱财,被北京东城警方抓获。

  被抓获的这名老人姓孙,看上去腿脚不便,走路颤颤巍巍,很难让人把他和“碰瓷”联系在一起。

  但据警方初步查明,正是这名孙姓老人,从2001年开始,在北京市城八区许多路口进行“碰瓷”,故意用身体撞车制造假交通事故,仅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记载的就达341起,骗得司机钱财数十万元。根据孙某隔三差五作案的情况,加上没有报案的事故,警方估计他“碰瓷”近千起。

  来自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消息称,10天前,东城警方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通报的线索:一名65岁的本市无业男子孙某自2001年以来,发生交通事故341起,涉嫌制造假交通事故骗取他人钱财。在刑侦总队的大力支持下,东城分局刑侦支队立即展开调查,很快确定该男子因为拆迁搬到了北京宣武区某小区暂住。

  在随后的跟踪取证中,民警发现,老人因为腿脚不便,每次出门都让邻居李某用三轮车拉,同时还带上一辆破旧的。到十字路口后,这名老人就推着自行车,围着十字路口来回走。一旦确定目标,他就将自行车推向汽车尾部,随即自己倒地。一般这个时候,司机听到动静都,老人就趁机讹钱。

  1月11日上午,在北京东城区北新桥路口的西南角,这名孙姓老人用同样的手段,“成功”讹得一名司机550元。当民警出现时,孙某正给李某结算送自己出门的工钱。

  经警方讯问,孙某承认自己从2001年开始在街头“碰瓷”诈骗的犯罪事实。

  据孙某供述,他只在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上找机会,如果出租车违章停车下客、司机违章拐弯或者司机开车特慢时,他就下手,几乎每次都能得逞,要钱最低500元,最高的一次骗到4400元。去年9月,因腿脚有毛病走不动路,孙某雇李某当“司机”,负责把他和自行车送到路口,每次200元。

  办案民警还了解到,孙某17岁时曾因盗窃被东城警方抓获,并被劳教3年,之后一直没去找工作。9年前,他为轻松赚大钱,想出了“碰瓷”的招数。刚开始时,孙某是真撞,还伤了自己的锁骨与腰椎。慢慢地,他积累了经验,做到既能避免受伤,还能讹诈到钱财。

  办案民警认为,孙某肆无忌惮地讹钱行骗,正是利用了司机违反不敢报警的心理。此外,事主往往一看撞到了老人怕麻烦,大多愿意息事宁人、花钱消灾。

  “碰瓷”对许多北京市民来说,并不陌生。据北京市政法委公布的数据,仅从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北京警方就破获“碰瓷”团伙30个,控制涉案人员134人,查实此类案件300余起。

  2007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曾审理过一起31人特大团伙“碰瓷”案。该团伙被控以撞车方式勒索220余名车主共计51万余元。团伙成员专门挑选外地“碰瓷”,在220余名被害人中,北京市民仅有20人。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北京曾严惩过“碰瓷”行为。

  “碰瓷”,属北京方言,指靠一些投机取巧的方法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碰瓷”的说法起源于清末,那时有一伙人专为诈人钱财抱着劣质瓷器去路边找马车碰撞。与马车发生碰撞后,这伙人就故意把劣质瓷器摔坏,再要求车主按优质瓷器的价格赔偿,“碰瓷”的说法由此而来。

  据专家介绍,“碰瓷”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这类犯罪案件一般呈现出3类特点:一是大多为结伙作案,犯罪人数众多,像孙姓老人那样单独作案的并不多见;二是作案周期长、次数多、数额大;三是组织严密,隐蔽性强。因此,被害人一旦遇到类似的“碰瓷”案,应及时报案。

  目前,孙某和其同伙李某因涉嫌诈骗被东城警方刑事拘留。警方根据孙某交待的故意撞车案,发现大部分事主都是以“私了”方式处理,警方希望被孙某骗过钱财的司机,尽快联系东城警方。

  警方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开车出行请一定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即报警,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私了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