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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问题(6)
www.110.com 2010-07-08 09:23


               
            3、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在诉讼中充当证据的角色,存在不一定被采纳的命运,故其功能主要在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和调解时体现。可是并非每个交通事故都存在行政处罚情形,数量不多;另立法者已经发现公安机关调解的法律效力尚不确定且无强制执行力等弊端,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程序规定》时,使其已不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且限定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并书面申请才调解 ,并限以时日 和调解中止 等等,采取弱化调解方式。如此这般,那么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的存在还有何空间和必要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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