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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继承权公证的流程(2)
www.110.com 2010-08-14 16:38

  (一)被继承人的姓名(包括别名)、性别、出生日期、生前住址、死亡地点及时间等。

  (二)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

  (三)遗产是属夫妻共有财产,或是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等。

  (四)被继承人生前的亲属关系;包括被继承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情况,以及是否有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五)法定继承人中有无已死亡的。如果有死亡的,还应查明该法定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情况。(六)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七)被继承人生前是否有债权、债务。

  (八)继承人中是否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应是书面的。

  公证处经过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询问当事人、外出调查访问之后,如果认为符合规定的,即可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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