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是认定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前提条件。符合《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工伤有医疗期的规定,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医疗期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关键词」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待遇,规定
一、关于职工工伤的规定
在我国,不论是劳动部制定的《企业职工试行办法》(以下简称《保险办法》),还是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都没有界定职工工伤的概念。而是采用列举式的立法例,具体规定何种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工伤;何种情形下,可以视为工伤;何种情形下,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如《保险办法》第8条规定了10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第9条规定了6种不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7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第15条规定了3种视为工伤的情形,第16条规定了3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在我国法上,职业病工伤的一种。
通过对二者的比较可以发现,二者规定的工伤情形大同小异,对不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也基本相同。不同的是,《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区分为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视同工伤的情形,而《保险办法》没有作如此的区分,而是一体的规定为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对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保险条例》规定的范围比《保险办法》显然要窄得多,体现了对不应认定为工伤的控制,以体现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如《保险条例》第16条第1项规定的是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而《保险办法》第9条第1项规定的是犯罪或违法,不应认定为工伤。显然“违法”包括“违反治安管理”,但又不限于此,还可能包括其他的违法行为。而《保险条例》所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并不是不得认定工伤的全部要件,而只是要件之一,该要件必须导致职工伤亡这个结果发生时,才能得出不得认定为工伤的结论。
另外一个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是,《保险办法》属于部门规章,而《保险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依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条的规定,后者是前者的上位法,前者是后者的下位法。根据《立法法》第79条第2款规定,后者的效力高于前者。《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7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因为前者制定在先,后者颁布在后,所以,不能严格适用上述规定。但根据《立法法》第71条第2款的规定,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作为行政法规的《保险条例》颁布后,作为部门规章的《保险办法》自然不能成为认定工伤的依据。认定工伤的依据是《保险条例》。
- 上一篇:参保的非正规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待遇
- 下一篇:非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致伤
相关文章
- ·工伤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待遇规定
- ·职工工伤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待遇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 ·工伤医疗期规定是怎样的
- ·工伤医疗期及期间待遇
- ·试用期内应享受医疗期待遇
- ·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 ·职工因工负伤可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 ·劳动者因工受伤医疗期享受何种待遇
- ·工伤医疗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规定?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
-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公布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 ·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 ·职工医疗期规定及医疗期是否届满如何计算?
- ·试用期内劳动者能享受医疗期待遇吗?
- ·上海出台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管理规定
- ·上海市《医疗事故处理若干规定》出台 5月1日正
- ·天津规定医院无权私了索赔过万元的医疗纠纷
- ·关于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待遇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