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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www.110.com 2010-07-02 15:41

各县、郊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但大小农机事故仍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2]3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 就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和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认真分析本县(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教训,查找事故隐患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防重大、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要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深入宣传《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安徽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提高广大农民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操作水平,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各级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依法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的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农机发[1999]1号)及有关行业标准,做好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的牌证换发工作。要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在每年农闲时节,集中组织一次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平时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道路、集贸市场和农业机械较为集中的场所,清理整顿无牌无证、“黑车非驾”和客货混装、违章载人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要加强对农机供应和维修市场的管理,清理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杜绝拼装车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履行职能,深化服务

  各级农机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手段,服务为宗旨的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要从源头加强对农业机械管理,送服务下乡,在春耕、午收和“三秋”前,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帮助检修农机具,培训农民机手,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提高各类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

  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各级农机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农机队伍的自身建设,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农机监理队伍的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农机管理人员素质、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农机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证,做到执证上岗,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要积极推行农机安全监理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搭车收费,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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