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单方辞职应不应赔偿培训费
www.110.com 2011-02-19 17:00
张小姐在某公司工作的前两年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两年期间,公司对他进行了两次培训,支付培训费4千余元。两年后,双方签订了4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又对他进行了2次培训,支付培训费3千余元。4年合同期未满
张小姐在某公司工作的前两年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两年期间,公司对他进行了两次培训,支付培训费4千余元。两年后,双方签订了4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又对他进行了2次培训,支付培训费3千余元。4年合同期未满,张小姐以待遇等原因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1个月后离开公司。为此,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张小姐偿付因其单方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1万元,偿付培训费7千余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张小姐支付公司培训费7千余元,驳回公司其他请求。张小姐不服,起诉至区法院,请求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评析:劳动部发布的《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由此可知,张小姐应当赔偿公司为她支付的培训费用。张小姐在公司工作的前两年,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了。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因双方订立劳动合同而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也随之消灭,签订了劳动合同,仅对合同期限内的行为有约束了,因此,劳动者没有义务支付在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为她支付的两次培训费,但是有义务支付后两次的培训费用,当然根据张小姐在公司中服务的期限支付的费用应该递减计算。
法院最终判决张小姐赔偿公司培训费2千余元,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 上一篇:从飞行员跳槽案看员工的辞职制度
- 下一篇:劳动者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相关文章
- ·劳动者辞职时要赔偿培训费
- ·劳动者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辞职可以
-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培训费
- ·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赔偿责
- ·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赔偿责
- ·企业不能以追索培训费为名,强行要求劳动者续
- ·劳动者主动辞职 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诉讼
- ·探析现行劳动者辞职权立法的缺陷及完善
- ·5大学生辞职引发违约官司 支付高额的培训费
- ·试用期辞职是否需要承担培训费
-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怎么补偿
- ·劳动者违约离职,劳动者是否应当赔偿单位损失
-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允许辞职
- ·劳动者辞职时如何保留证据
- ·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
- ·强行给员工放假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
- ·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
- ·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
- ·劳动者提出辞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年限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