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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炉烧伤厨师 糊涂老父放弃赔偿权(4)
www.110.com 2010-07-12 13:54

  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是:1、须存在无代理权的行为人以本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之事实,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2、须客观上有使相对人信赖行为人有代理权之情形。这些情形主要包括:本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或以本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不作反对表示;企业将具有证明意义的文件或印鉴交给行为人;行为人与本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行为人此前一直是本人的代理人;等等。3、须相对人行为时为善意且无过失,即相对人行为之时对行为人无代理权的情况不知情,且无从得知。本人如能证明相对人为恶意或有过错,则不承担行为人无权代理所订立合同的法律后果。

  从本案的情况看,缪某在明知景某烫伤住院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受限的情况下,没有要求陈某出具景某的委托代理手续,仍与陈某、王某订立严重侵犯景某权益的协议,缪某对此有过错,因此,本案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表见代理对“相对人行为时为善意且无过失”的要求,不能认定表见代理成立。综上所述,陈某所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既不构成表见代理,又未得到景某事后追认,故该协议依法对景某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告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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