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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缓解减排资金之渴
www.110.com 2010-07-12 15:49

  “12月1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落下帷幕。不管与会国达成怎样的协议,低碳经济都有望成为引领全球经济新一轮增长的火车头。

  中国也在积极探寻低碳经济发展之路。涉足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清洁能源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建筑节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低碳技术应用企业也是遍地开花;资本市场上,低碳概念上市公司更是意气风发,备受追捧。

  然而,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尽管低碳经济在中国已从概念走向效益,但在初期的爆发式增长之后,诸多低碳经济行业纷纷遭遇资金和技术这两大瓶颈。而哥本哈根会议的纷纷扰扰已折射出,未来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援助的难度将越来越大。从技术、资金、市场都极大依赖国外的中国低碳经济企业如何“自立自强”,有中国优势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又在哪里?

  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一些专家、企业负责人认为,发展低碳经济应紧抓节能减排、清洁能源这两个关键点,前者应是当下发展的重点。而政府有必要从融资、税收、市场准入等多个方面加强对节能、新能源领域的资金、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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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

  碳金融缓解减排资金之渴

  “走低碳经济不外乎两点,一是节能,二是发展清洁能源。”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一语中的,“后者任重道远,前者立竿见影。这就意味着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当下要大力减排,同时抓紧清洁能源的研究开发,以实现低碳经济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有机结合。”

  “从减排的角度看,中国市场存在巨大的需求,国内外也都有比较成熟的减排技术,当前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中国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袁钢明表示。

  实际上,一直以来,清洁发展机制(CDM)被许多中国企业视为解决减排资金问题的良策。

  暗战CDM

  “公司的这套HFC-23CDM设备是自动控制的,工人主要是在控制室监控和进行安全巡检。设备24小时不停歇,工人需要三班倒,但整个项目组只有18个人,还不包括我和车间主任。”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CDM项目经理蔡慧说。

  氟化工龙头企业三爱富(9.93,-0.14,-1.39%)中昊公司CDM项目是中国CDM第一批示范项目。中国证券报记者12月中旬在此调研发现,就是这样一套并不复杂的设备,每年分解温室气体HFC-23超过1200万吨,给三爱富中昊公司每年带来的减排收益超过2000万欧元。

  这些都源于几年前一个大胆而超前的尝试。2005年,CDM在中国还是个新词儿,但三爱富中昊公司已先行一步。CDM,简言之,就是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这既降低了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本,又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减排资金和技术。“《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前,我们就已经得到国外信息,认为CDM项目有机会。项目启动之前,我们已经跟踪了两年以上。”该公司副董事长沈雪忠回忆道,国家相关政策一出台,公司就上报了申报文件。“一边着手采购设备、技术评估;一边与世界银行商讨合作事项,向联合国碳交易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申报CDM项目。”2006年8月8日,三爱富中昊公司与世界银行签订的CDM项目获得联合国注册。根据核准的减排购买协议,世界银行购买中昊在2007年到2013年间HFC-23项目产生的7306万吨减排量,平均每年核准的减排量为1043.7万吨。

  尽管CDM项目收入65%要上交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余下35%才归企业所有,但已让先知先觉的三爱富获益良多。按每吨6欧元计算,三爱富每年的HFC-23产出量排放权价值约6262万欧元。CDM项目给公司带来每年至少2000万欧元的收入。

  三爱富的示范效应迅即带动了一批氟化工企业。目前,国内大型氟化工企业都已不同规模地开展HFC-23CDM项目。10家主要企业CDM项目年减排额达6565万吨。

  HFC-23分解项目仅是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一个缩影。国家发改委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0月,中国政府已批准2232个CDM项目,尤其是节能和提高能效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项目、燃料替代项目。

  然而,中国CDM项目正遇到越来越大的阻力。“眼下在哥本哈根争执不下的焦点之一,就是发达国家是否应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来帮助其经济增长方式更清洁。”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

  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之前举办的联合国碳交易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第51次会议上,中国有10个风电CDM项目被拒绝,其余项目则进入复审或修改阶段。EB给出的拒绝理由是,中国调低风电上网电价来“套取”CDM的资金补贴。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并非所有风电项目都能够申请到CDM资金补贴,中国政府是依据风电本身发展的客观规律、电网的承受能力来确定风电电价,在确定电价时从未考虑CDM因素,定价过程完全与CDM无关。

  12月14日下午,国内9大风电开发企业代表在一份声明上签字,要求EB重审中国风电项目CDM的注册资格。一个半小时后,这份声明被传递到了哥本哈根会议中国前方代表团和国际风能大会代表手中,并转发给了各风电设备商。

  风电项目风波暂无下文,但这已折射出中国其他CDM项目的困境。在国家发改委注册的2232个项目中,仅663个项目实现了在联合国注册,大量项目在排队审批之中。不仅如此,CDM项目审查也越来越严格、申请的难度越来越大、周期越来越长、不确定性也越来越高。

  “EB的决策没有正规的法律救济途径,基本上他们说了算。CDM机制交易过程中的核心法律文件大量使用欧洲法律概念,使得发展中国家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北京清华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华表示。即使通过重重审查获得CDM项目,国内企业也有可能拿不到资金。金融危机后,欧美国家一些从事CDM项目的投资公司出现财务危机甚至破产,毁约也明显增多。

  “现在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大约有41亿美元,但按项目总额再乘以分配比例,应该超过这个数。这就是说,有一些项目企业并没有从碳交易中拿到钱。”一位消息人士表示。一旦CDM项目毁约,无法按期获得收益,企业预期利润就会降低甚至出现亏损。尤其是风电、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企业实力较弱,融资能力有限,受到影响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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