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受理的结果
www.110.com 2010-07-12 16:29
举例:甲企业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在此前C公司把甲企业告到朝阳人民法院,且朝阳人民法院已经扣押、查封了商品50万并且已经执行30万,解除20万,剩下的20万并入甲企业财产中公平清偿。
如果允许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继续存在,那么已经采取了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的财产将无法并入债务人财产,纳入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调整的范围或者依据分配方案分配给债权人。同样,如果允许执行程序继续进行,除申请执行人外,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因此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必然结果。
- 上一篇:企业破产案件受理有了严格规定
- 下一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
最新文章
- · 破产受理的意义
- · *ST深泰破产重整申请获法院受理
- · 法院对破产案件的受理
- · 企业破产案件受理有了严格规定
- · 破产申请受理的结果
- ·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
- · 破产案件法院受理费“封顶”
- · 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
- · 破产案件受理审批
- · 破产受理标准协调未果 券商首例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