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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注册商标
www.110.com 2010-07-09 14:28

  撤销注册商标

  商标局根据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的行为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争议商标与他人注册在先的相似的事实,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法律制度。在中国,包括两种情况:(1)因违反商标法而被撤销。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或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等;二是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对此,商标局有权撤销该注册商标。(2)争议撤销。根据中国《商标法》,如数个当事人所争议的商标确属相同或类似,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撤销商标与注销商标不同。注销商标是由于商标注册人自动放弃专用权引起的;而撤销商标或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所给予的处分,或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商标发生争议时所作出的终局决定。这种处分或决定,取决于商标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意愿。参见〔商标争议〕。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所需文件:

  1 、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两份(可下载),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 、证据材料(详情请咨询我所)。

  3 、商标局撤销注册书原件。

  一、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形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可分为依申请和依职权撤销。主要情形有:

  (一)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有下列情形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1、采用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的;

  2、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二)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下列情形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1、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但是,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

  5、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在(一)、(二)两种情形中,依法撤销的注册商标,其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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