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养老保险金交单位后为何不知去向?(2)
www.110.com 2010-08-12 17:20
律师
若个人挪用就涉嫌职务侵占
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杨荣艳律师认为,张某受单位委托作为单位的留守人员统一收取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履行职务行为,一旦收取应当视为公司财产。张某如果个人挪用,并且数额巨大,就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工缴纳的钱款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回。
- 上一篇:连云港养老保险金进账5亿元
- 下一篇:三类人群请尽快补缴养老保险金
相关文章
- ·江苏九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差”改“全”
- ·关于北京市各单位上缴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税收问
- ·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 ·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
- ·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深圳前提是要有工作单位
- ·粤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松绑”
- ·单位解散办养老保险遇麻烦
- ·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实行向用人单位申报制度
- ·我可以要求原单位补交养老保险金吗?
- ·养老保险转移新政将实施 深圳为何出现"退保潮
- ·关于转制科研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参加养老保险
-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
- ·广州市区街集体单位职工退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 ·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
- ·财政部关于实行系统统筹中央单位设立养老保险
- ·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
- ·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分工问
- ·关于进一步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