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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工伤保险条例修改
www.110.com 2010-08-12 16:50

  已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有许多进步和亮点,比如加强了对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惩罚力度、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渠道以及支付保障上进行了一定的修改。但一些专家指出,征求意见稿对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生命健康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医疗费问题没有涉及,而这是整个工伤处理环节中的头等大事。

  如果有了这项制度,将意味着,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同样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治疗费,使自己得到及时治疗。

  治疗不及时落下残疾不在少数

  王建(化名)是记者采访过的一位受了工伤的农民工,现在他已回农村老家休养。因为没钱,他截了肢的左腿至今没有安装假肢。才30多岁的他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原本高大健壮,现在却几乎干不了农活。

  三年前,王建在云南省昆明市市郊的一个工地干活时,大腿被石头砸成重伤。老板在将他送到医院后只交了一次抢救的钱,连手术费都不肯为他出。王建没有工伤保险,他自己又没钱,只好在时断时续的治疗中硬捱着,王建的妻子一趟趟去求老板,希望他能发善心出钱为丈夫动手术,却每次都遭到拒绝。

  在一位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万般无奈的王建开始通过打官司向老板要手术费,但打官司同样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根本就救不了急。由于拖得太久,王建的腿伤引发了骨髓炎,在经历了一年多病痛的折磨后,王建还是不得不选择了高位截肢。“如果一开始老板就肯出钱为我做手术,我这条腿肯定能保住。”王建对记者说。

  “农民工从事的很多工作都属高危行业,他们中受工伤的最多。据我们了解,农民工受伤后老板不闻不问的不在少数。”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佟丽华告诉记者,这导致受伤的劳动者得不到及时治疗,很多农民工病情本来没那么重,结果由于治疗不及时,出现很多并发症,病情恶化,最终落下残疾,有的甚至因此失去了生命。

  出不出钱治病完全凭老板良心

  实际上,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得到及时救治。但在现实中,由于缺少相应的惩罚性规定,不少单位并不执行。

  据佟丽华介绍,这一规定难以得到执行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绝大多数不愿为职工治病的单位都没为职工上工伤保险。根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受伤职工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都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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