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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地农民医疗保险问题(4)
www.110.com 2010-08-12 16:23

  (三)

  在上述各类做法中, 笔者认为, 对失地农民来说, 能够参加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最为合适的。

  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普遍不会比农民强, 其生活水平与广大农民较接近, 可持续缴费能力也与广大农民相近, 较低的保险支付能力使他们很难承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水平。而新农合的缴费负担要轻得多。虽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享受的报销待遇要比新农合高, 但对失地农民来说, 较低的缴费水平才是他们首要考虑的因素。

  但是, 户籍问题是失地农民参加新农合的最大障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 只有农村户口的村民才能参加新农合。这些年来失地农民在户籍上发生了如下变化: 一类是土地没有了, 但还是农民, 没有或还没来得及在户籍上发生改变; 另一类是“村改居”的居民(原行政村村民) 和“农转非”的居民(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用的行政村或村民小组的村民) 。前一类仍是农村户口, 参加新农合是没有问题的; 而后一类失地农民已被划入城镇户口, 如果严格按照规定, 只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或居民医疗保险。如果我们实事求是地来看这个问题,“村改居”或“农转非”的失地农民,从地缘、生活习惯、生活水平、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来讲更接近农民。因此,像浙江省的做法,允许失地农民自主选择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医保, 可能会比较人性化一些, 也更实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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