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税收优惠 > 行业优惠 >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何介定
www.110.com 2010-07-15 16:02

 咨询内容:我司于06年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新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国家需要重点扶持”概念应如何介定在实施细则中提到“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又应如何介定是否需要书面的证明材料之类的咨询过当地国税局,没有明确的答案,请问我司是否可以申请15%的优惠税率

  答复:《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目前有关文件尚未公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7号)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按照新税法有关规定重新认定之前,暂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