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税收优惠 > 区域优惠 >
南京新办服务外包业可享税收减免
www.110.com 2010-07-15 16:13

   南京市服务外包企业将享受诸多优惠政策。近日,南京市下发《南京市政府关于促进南京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这些优惠政策作了详细规定。

    《意见》明确,南京市服务外包的重点发展领域为软件外包、IC设计、后台服务、办公室支持、财务管理等五大块,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软件园)、鼓楼区(南京大学高校科技园)、玄武区(江苏软件园)、江宁开发区、雨花台区等是我市打造国际服务外包的重点园区。

    服务外包将享受扶持资金和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其中,市政府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根据国家给予的资金支持,按照1:1的比例安排地方配套扶持资金;新办服务外包企业可在规定期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服务外包企业使用国产设备,可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对引进的国内外软件企业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在南京软件园、江苏软件园及经市认定的软件基地内新建或新购置的研究开发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减半征收;对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转制科研外包企业,从转制之日起或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5年期满,经审定后可再延长2年。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