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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杠杆撬动转型升级
www.110.com 2010-07-15 15:01

  本报讯 (记者 顾志鹏 通讯员 张红阳)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国税局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10月省国税部门落实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增值税转型改革和其他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直接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达328.16亿元。

  据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内容,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除了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之外,最明显的作用在于通过避免企业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鼓励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直接推动浙江广大中小企业产品升级换代,从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据统计,今年1至10月浙江省固定资产申报抵扣税额逐月上扬,累计已达到84.71亿元,全年将超过100亿元。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调低,极大地促进了浙江小企业解困发展,1至10月全省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少增值税负担13.45亿元。而煤炭产品抵扣税率提高为浙江省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减轻税收负担8.5亿元。此外,落实1.6升及以下小排量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额达10.48亿元。(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在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方面,今年1至10月份,我省国税部门认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829户,办理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额37.51亿元,办理征前减免和减免退税136.61亿元。一系列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现代科技企业积极加大研发投入、更新设备,提升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

  与此同时,国税部门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落实2008年8月以来7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今年已累计办理出口退税913.42亿元,比2008年增加13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浙江外贸出口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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