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也将到期,政策是否延续备受关注。在笔者看来,税收政策的调整,应注意平衡好三大关系。
其一,要处理好增加财政收入与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关系。在民间投资跟上来之前,政府需要继续投资,而继续投资的前提是政府手里有钱,而要增加财政收入就需要增加税收。事实上,今年下半年以来财政收入的迅速反弹,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因为全国税收打了一场攻坚战。但是,税收的增加会加大企业的负担,弱化企业的未来预期,如此一来,更不利于启动民间投资。日本经济在1996年曾强劲复苏,却因为日本政府欲削减财政赤字而加税,结果导致经济复苏失败。所以,税收政策调整,要处理好增加财政收入与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关系。
其二,要算好个体增减与总量增减的平衡账。2009年我国车市一路高歌猛进,车购税优惠政策至少拉动了车市10%的增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初步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共减征车购税114亿元。但车购税优惠政策并没有带来车购税税收收入的减少,1-10月全国车购税不减反增,同比增长了6.3%。可见,减税政策做到位,起到的恰恰是放水养鱼的作用。广种薄收,虽然单个征税对象税收少了,但征税对象多了,同样能够起到增加税收总量的作用。要想税收政策发挥预期作用,就要算好个体增减与总量增减的平衡账。
其三,要平衡好短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我国汽车消费市场2009年高歌猛进的另一面也要看到,那就是这有可能是对今后若干年消费能力的提前透支。因为原本打算明年、后年买车的消费者,很可能因为要赶着搭税收优惠政策的末班车而提前买车。所以,税收优惠政策的未来走向,对今后若干年的消费影响很大。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变化,要平衡好短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
应当说,从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确立了结构性减税的基本原则,减税是适时调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战略部署,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结构问题。依笔者看来,经济复苏乃至健康长远发展最需要两点支撑:一是启动民间投资,二是扩大消费。税收政策的调整也应立足于此,凡是利于启动民间投资的税收都应该确确实实减下去,凡是有利于扩大消费的优惠政策都应该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只有培育出足够多的征税个体,才能够从总量上赢取健康的可持续的税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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