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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国税推行税法援助
www.110.com 2010-07-15 15:02

  半岛网11月4日消息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胶南市国税局推行的税法援助竟然能真正实实在在地为我们退了多交的税款。”青岛隆安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云峰说起申请税法援助的经历来还是禁不住地高兴,“我当时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向国税局申请了税法援助,哪想到这税法援助真的就管用。”

  原来,青岛隆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单一饲料的公司,经营期间多次进行行业的变更。2008年度,其实际经营范围行业应为“制造业”,但是主管税务分局在今年核定该公司企业所得税时仍按以前年度的“其他行业”10%计税所得率核定企业所得税,为此企业多缴税款48325元。此后在今年6月份,该公司向主管税务分局提出申请,请求按“制造业”行业最低5%核定所得率,但因汇算清缴期已过,分局无法对其申报数据进行修改,多缴税款也无法退还。该公司对税务机关无法办理退税感到很不理解但又无可奈何,遂向青岛胶南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提出了税法援助的书面申请。

  胶南市国税局经请示青岛市国税局相关部门,青岛市局建议通过后台数据调整进行退税,但在实际操作时CTAIS修改数据后不能存盘,又在胶南市国税局法规科的协调下,由该局计征部门按误征退税办理了退库。8月初该公司汇算清缴多缴的48325元所得税款通过国库直接划转到该公司账户。

  “我局实施税法援助制度以来,在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国税局税法援助制度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拓宽税法援助渠道,探索建立税法援助提前介入机制,使税法援助工作向前延伸到税企出现争议之前,提前化解涉税争议,提高了税法援助的质量和效率。截止目前,我们共解决各种形式的税法援助26户次,其中提前介入援助25户次,书面提出申请并协调解决1户次,均得到妥善处理。”胶南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秦玉虎科长介绍说。

  据了解,胶南市国税局在今年年初确定重点工作项目时,就对如何开展税法援助工作进行了广泛思考和讨论,在两个平台上积极探索建议税法援助提前介入机制,推动税法援助工作向前延伸:一是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发生后,胶南市重点税源企业青岛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受到较大影响,企业面临着相当多的涉税问题,如大批量的退货带来的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问题、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处理等。胶南市国税局提前考虑到这些问题并进行了税法援助提前介入,组织业务骨干深入该企业,对该公司18名财会、销售人员及财务经理进行了面对面地税收政策专题辅导培训,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共渡难关,并对他们提出的24个涉税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二是针对新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第一次汇算清缴申报带来的新业务、新政策和新的操作规程,胶南市国税局在今年3月份筛选出19户可能出现涉税障碍业户分行业和区域,上门集中培训新所得税的知识。通过以上两个平台,尝试了税法援助提前介入,提前释明可能遇到的政策障碍,将争议提前协调解决,收到了预期设想的效果。

  “税法援助作为一项新的税法救济制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来畅通涉税争议渠道尤为重要。我们在青岛市国税局集中下发的宣传材料的基础上,又印制了1000份税法援助制度告知书用在稽查和税务登记环节发放宣传,在稽查和税务登记环节建立了援助联动机制,密切部门之间配合,使税收执法与服务并重,消除纳税人可能出现的对立情绪。”胶南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波介绍说,“首先,针对稽查工作可能出现的涉税争议,我局建立健全了稽查援助联动制度,稽查局与法规科密切配合,法规科及时掌握稽查选案名单,随时与被查单位进行沟通,适时提供税法援助。对每一个稽查被查户,我们在向其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同时,送达税法援助制度告知书,并向纳税人告知税法援助制度的内容。在检查的同时,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把税法援助融入到检查工作的始终,使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得到更好地尊重和维护。目前,在稽查环节没有收到被检查单位提出的税法援助申请。其次,是在税务登记环节建立了援助联动机制,在新注册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发放税法援助制度告知书,向纳税人告知税法援助制度的内容,让纳税人‘办明白事,纳明白税’,在涉税的第一个环节开始畅通税法援助渠道。”

  据于波局长介绍,胶南市国税局除在稽查和税务登记环节建立援助联动机制外,还主要采取二项措施完善税法援助提前介入机制:一是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咨询台作用,切实满足纳税人的日常咨询服务需求,从源头上减少涉税争议。该局建立了日常业务“咨询台”,设立专职咨询岗,受理纳税人日常办税中的现场业务咨询,对纳税人咨询的涉税事项,由咨询岗人员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当场准确完整地向纳税人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全部内容。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由咨询岗人员及时反馈到有关科室,税法援助人员在第一时间与纳税人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及时进行答复。

  二是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满足纳税人的纳税需求,努力降低涉税争议的发生率。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换位思考,探索建立需求导向型纳税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实行动态跟踪,不断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多渠道的税企沟通机制,畅通“面对面”、“点对点”以及“点对面”的交流沟通渠道,采集好纳税人的“需求”信息,及时解决纳税人申报纳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纳税人提高自行申报的准确率,努力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该局在日常征管过程中,注重对纳税人的纳税辅导,点面结合,开展针对性、贴近式的纳税辅导,切实解决好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努力降低涉税争议的发生率。

  “税法援助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在涉税方面产生争议,为维护自身权益进行的主张。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在法制制度和规范尚未彻底健全、在征纳双方平等地位尚未完全对等情况下,部分纳税人,一般不愿意采取税法援助申请。遇到争议或疑难问题,习惯性地找同学、朋友或熟人来协调解决。”胶南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秦玉虎科长说,经过分析纳税人有畏难心里不愿意采取税法援助申请,有以下两方面原因:从纳税人方面认为,提出税法援助申请,会不会对管理他的税务人员进行批评和追究,以后办事会不会有麻烦,存有顾虑和畏难心理;从税务机关内部方面,法规部门在进行税法援助调查时,必然会触及税务工作人员在执行政策、办税程序、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过错,会使个别税务人员产生抵触情绪。

  鉴于以上原因不同程度地影响税法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胶南市国税局将加以正确的引导,努力消除内外两方面认识上的差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努力提高税务人员思想认识,倡树“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应当平等、纳税人正当需求应当给予满足”的理念。进一步探索完善税法援助提前介入机制,把税法援助工作定位在中立的位置,为纳税人敞开反映问题的渠道,对纳税人以前不敢反映、不想反映的问题主动介入,增强税法援助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协调、解决问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使税法援助工作和专业化纳税服务紧密结合,推进个性化、集约化服务。借助纳税服务理念,对可能出现的行业性、集中性涉税问题,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争议。同时,进一步拓宽税法援助渠道,对广大纳税人进行全方位宣传,努力增强税法援助工作的透明度和主动性,打造更加和谐的征纳关系。文/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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